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要如何维权?

2024-12-17 05:38: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回答2:

可以拿到赔偿,赔偿包括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每工作一个月都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另外,因为被辞退,所以还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至少一个月的工资,最多12个月工资。
同时,可以要求生育假期的工资补偿。
具体需要足够的证据,然后等公司辞退时,获得公司辞退的书面材料,然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是免费的。

回答3: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与之相近的规定有:
  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5: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拿到赔偿,在没签合同期间公司应照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