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居住权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理论上来讲,居住权人的范围也是特定的,比如有婚姻关系、有扶养教育关系等等,本案中的他母亲与你不具有这些关系,不是理论上的居住权人,你们离婚后,房产如约定归你所有,他母亲不应享有居住权,你完全可要求其搬出。他母亲有轻微的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需要有她的监护人即其子承担监护责任,从这一点来考虑,也不适合与你共同居住。
以上有两种说法,哪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呢,没有法律依据吗,是只能通过协议解决吗?
现如离婚,房产归你,你可以要求她出去.法院会支持你的.
从理论上来说该房屋他母亲确实没有任何权利,但是实际上象她目前这种情况,你如果不能保证解决她基本居住问题的话,她可以一直居住到她百年之后.而你可能毫无办法.
我认为离婚后,我对她母亲再无任何的义务,至于他母亲的居住问题,应由他和他父亲来解决,是这样吗.
如果我以情理上仍允许他母亲居住,我应该有权向他或他父亲收取房租金的,对吗
由于没有见到他们离婚时的协议对房屋的处理是如何约定的,因此不能贸然做答,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他母亲在该房享有居住权,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么无论房屋变更为谁所有,都得保证她的居住权.由于情况比较特殊,还是协商解决为妥,以上意见供参考.
他父母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
现某处住房为男方单位自管房由男方承租居住,因女方现无房屋右住,现房由女方暂时居住一间,当女方有新的住房后,应自行搬迁.
当时好象不没房改,后来房子才过户至他父亲名下,现又过户至我丈夫名下,他母亲后一直居住至今
他父母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
现某处住房为男方单位自管房由男方承租居住,因女方现无房屋右住,现房由女方暂时居住一间,当女方有新的住房后,应自行搬迁.
当时好象不没房改,后来房子才过户至他父亲名下,现又过户至我丈夫名下,他母亲后一直居住至今
应该给其母亲居住.
由于他母亲有经神病史,若共同居住,可能会对我生活有影响,到时我该怎么办呢
若是在离婚时协议中他同意暂住一断时间后(如一年)他就将他母亲接走,到时,我是否可以请他母亲搬
您好,你看了他父母离婚时的协议,您认为他母亲还有权居住吗
又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协议内容来看,她如果没有新的住房,也就没有地方可以自行搬迁.没有地方搬迁的话,就只能一直居住到她有新的住房后,才能够让她搬迁.
这样说来,即使我们协议中写清楚多久之内我丈夫负责将他母亲接走,那么,如果后来我丈夫没能作到,或都他母亲不愿意搬走,我都得一直让她居住下去了,
是这样吗
由于他母亲有经神病史,若共同居住,可能会对我生活有影响,到时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这套房产过户给我后,我可以出售吗,如出售,我是否还要负责安排他母亲的居住处呢
没有人答复,看来,这套房子我是不能卖,会引起纠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