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规定依据说防盗门往外开有利于消防安全

2024-12-03 05:06: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防盗门改向外开,对用户而言,有利于消防疏散,但由于外开占据了公用的疏散通道,因此,对整体消防安全又是不利的。

一、过去设计的住宅户门,均是向内开启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阻碍楼梯间的交通,但因没有安全防卫措施,普遍被住户改装或加装成外开的安全门。

针对这一情况,1999年在对《住宅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时,增加了要求对房门按安全防卫门考虑的条文,同时增加了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以保证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详细见《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第3.9.4条: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可见,从建筑整体利益考虑,外开门是不利的,因为外开门占用了公共走道部分面积,不利火灾时进行疏散。但对于住户而言,因为此举增加了户内有效使用面积,所以较为认可。

三、可见,规范并没有对防盗门(安全防卫门)的内、外开做地明确的要求,向内、向外开均可,只不过向外开时要注意“不应妨碍交通”。

由于你是后期改装的门,在前期设计过程中,楼道是按照门向内开的情况设计的,你现在改成外开,必须会妨碍交通,因此,通常不宜改成外开。这里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特指安全防卫门,如果该门不是安全防卫门,改成外开则不妥。

回答2:

防盗门改向外开,对用户而言,有利于消防疏散,但由于外开占据了公用的疏散通道,因此,对整体消防安全又是不利的。
一、过去设计的住宅户门,均是向内开启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阻碍楼梯间的交通,但因没有安全防卫措施,普遍被住户改装或加装成外开的安全门。针对这一情况,1999年在对《住宅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时,增加了要求对房门按安全防卫门考虑的条文,同时增加了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以保证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详细见《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第3.9.4条: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可见,从建筑整体利益考虑,外开门是不利的,因为外开门占用了公共走道部分面积,不利火灾时进行疏散。但对于住户而言,因为此举增加了户内有效使用面积,所以较为认可。
三、可见,规范并没有对防盗门(安全防卫门)的内、外开做地明确的要求,向内、向外开均可,只不过向外开时要注意“不应妨碍交通”。由于你是后期改装的门,在前期设计过程中,楼道是按照门向内开的情况设计的,你现在改成外开,必须会妨碍交通,因此,通常不宜改成外开。这里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特指安全防卫门,如果该门不是安全防卫门,改成外开则不妥。

回答3:

如果火灾发生了大家都忘外跑人拥挤,从里面打开门很可能因为拥挤打不开,(就像重庆防空洞),好吧虽然时间很久了,但还是忍不住回答。

回答4:

目前为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总门应该是外开还是内开。你改成外开只要不影响消防和邻居的利益就可以,主要是邻居不投诉你,或者你让邻居签个同意协议就可以,我为此事打过官司,所以很了解。物业不用去理他。

回答5:

我想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吧 外开的防盗门 一是节省了室内的空间 二是开门关门我想也是个人习惯了 有人说 如果室内着火的话 外开的防盗门可是不费劲的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