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个月主要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报请检察院起诉的工作,报请检察院起诉后,如果起诉部门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收集证据,一般应该在2个月内移交检察院起诉.这2个月属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2个月后就进入起诉阶段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最长期限是七个月,其中正常的2个月,上级检察院可延长1个月,省检察院可延长2个月,可能被判10年以上的案件,省检还可以延长2个月。全国人大还可以无期限延长呢。实践中还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补充侦查的规定,都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的期限延长。
公安机关会将案卷提交检查院审查以便诉讼。
检查院侦察监督部门会对案卷进行分析,决定是否起诉或者继续调查,这个期限是15天。如果案件复杂,检查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侦察,可以自行侦察或发回公安机关侦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能超过2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有可能啥也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