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营企业界定从广义上看,民营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而与任何非国有独资企业是相容的,包括国有持股和控股企业。因此,归纳民营企业的概念就是:非国有独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仅指私营企业和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这个概念由于历史原因不易摆脱歧视色彩,无论是私营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雇员或者有意推动私营企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者,都倾向于使用中性的“民营企业”这个名称,这就使“民营企业”在许多情况下成为私营企业的别称,而本文也认同这种说法。本文的民营企业的界定主要是在于它的狭义的含义。
2.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界定
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小①"的含义主要是从规模角度去理解的,对独立经营、形式多样、对于大企业来说经营规模比较小,在本行业中不居于市场支配或者主导地位的经济单位定义为中小企业。
根据国家的定义,中小企业主要是指员工在200人以下(建筑行业在3000人以下)、销售额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资金低于4亿人民币的企业。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中小型民营企业主要指的是规模比较小,在市场经济中不起着主导作用的,而且绝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my.com/
国营企业是国家经营的企业,企业由国家投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国家直接经营。
民营企业是民间投资,主要采取雇佣劳动,民间直接经营。
看企业的主要的控股方是谁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