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算婚内共同财产要看安置房的补偿价值来定,如果是原值补偿,那么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私有财产。
简单点说,夫妻共同的财产就是看财产是否为关系存续期间的财富增长,房子的情况也是具备这样的特性。
一、安置房只有超值的部分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拿安置房来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具备比较典型的说明能力,比如说这套房子是男方婚前拆迁所获得的利益,那么就要看房子的补偿价值来定。
1、男方的房子只是进行了原值补偿,那么这样的行为就等同于婚前男方拥有房子的归宿权,那么房子只是换了一套而已,那么这套房子当然是男方的私有财产了。
2、男方的房子如果补充超出了原值,那么对于超出的部分来说,就是婚姻期间增长的财富,那么这样的情况,超出的补偿财务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了,因为这是夫妻关系持续期间的财富增长。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依据《婚姻法》来说明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那么安置房明显的属于经营性的收益,所以对于收益增长的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婚内共同财产需要合理规划,避免离婚时候纠纷过多。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配总是令人头疼,就算聘请律师都需要花费较大的精力去处理,这样的情况就是婚内的财产支出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
而针对这样的情况,建议夫妻双方应该各个履行自由的义务和责任,尤其对于收入的分配,尽量的合理协商生活。
结束语: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值的安置房属于男方私有财产。
应该是会算做婚内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之后的进账,都会算做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这个财产肯定是双方共同所有的。
算,这套房子是属于婚后的财产,而且是在结婚后才拿到手的,所以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
按理说应该不算婚后财产吧,毕竟是婚前男方所得到的,而且房产证上面也只有男方的名字,所以应该不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