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等。
旅游人身意外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人身意外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是: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按照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额的基本标准,对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及国内旅游分别有具体规定;
6、旅行社为国内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办理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为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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