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称谓的性质不同。
商品名称是指某一类具有共同性质的商品的总的称谓。大多数的商品是根据其自身性能或功用命名的。
商品名称的作用主要在于把具有同类性质的产品和不具有此类性质的产品区别开来,便于识别、认知产品。
而商标具有专用性、专有性。商标经注册,只能由注册人专用,生产同种产品的企业,无须经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允许,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商品的公认名称。
2、区别方法不同。
商品的通用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的,商品的特定名称是用来区别同种类商品的特定商品、特定物,商品名称是使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
而商标虽然也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但主要是用来区别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并且是多由使用者自行设计的。
3、注册功能不同。
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系自然产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因为它不仅不能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销售者,而且还会把本该属于公众使用的称呼变成特定人独占,造成不应有的垄断。
积特知识产权:商标名称和商标有什么不同吗?
商标名称或企业名称是标识企业的名称。它可以是公司成立或组织所用的正式名称,也可以是公司采用的假定或虚构的公司名称。商标或服务标记是与商品或服务(例如品牌名称)结合使用的词,徽标或标语。商标有时被用作商标或服务商标,但并非总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