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右往左的色块递进,反映了合同执行的进度。例如最右的淡黄色中是“已签约”,是第一步。红色的“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反映期房已经办理完了抵押手续(说明审贷早就完了)。银行只要拿到了对应的交易中心颁布的“证明”,就可放贷了。所以,你现在要关心的就是银行拿到它了没有——因为它证办好了不去领出来交给银行,银行还只能干等着不放贷。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
(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