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个税APP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个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般的工薪族,只需要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给公司财务人员,就多数可以享受每个月在税前扣除。纳税人需要对自己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遭到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根据官方披露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指引》,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按照征求意见稿,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而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是老公的父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亲母亲都填,有一个满60周岁就可以了。
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指的是个税专项附件扣除中的赡养老人部分吧,不可以。
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不能扣除配偶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