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伤二级,对方已写谅解书,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什么时候放人

2024-12-17 16: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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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海邓传友律师: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处理,处理结束后认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第二阶段叫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处理,认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刑事起诉书》移送法院审判。第三阶段叫审判阶段,由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在应该在侦查阶段。此时,存在二种可能:第一,如果公安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仍需追究刑事责任,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即使对方同意私了,并不能阻止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不会放出来。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二,如果公安认为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则可以决定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程序结束。如果受害人仍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自诉案件) 总之,现在放不放人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