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显得你很疑心,很计较。如果两个人是两个世界的话,其实没必要再坚持,现在离婚的人多了,还不都是因为性格合不来吗,要放开自己,活是为自己活得。
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了婚希望最好是能再找到一个可以齐心协议一起带孩子过日子的,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也不想凑合,就自己带着儿子过,这样跟现在也没什么差别,但是精神和肉体都自由了,代价是经济上肯定会比现在窘迫。如果不离婚,就要一直守活寡,没有希望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总觉得如果一直这么过下去会很郁闷,连一点幸福的希望都看不到。到底该不该离婚呢
你们都已经结婚十年,小孩都有2个了,从一无所有,到如今的有车有房有事业,也算是一路互相扶持,这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是走不过来的,何必为了这些小事,斤斤计较,夫妻间有点摩擦是很正常的,不要动不动就要离婚,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着想。
不能离也离不了。想想啊,都不说话月把地了,想离婚的话在几天内就拉你去民政局了,你们同甘共苦的日子已经挺过来,现在生活好了该好好珍惜,她暂时不理你并不想长期不理你,现在你就死缠乱打的黏着她就好了。家里有个强势的女人你就服软就行了
十年的夫人有二个孩子大l的l七岁二女五岁,应该“是一个辛福家了证明二人关系还是很的,只因一点小事竞要离婚,不该。
这就是她不对了,说她两句就离婚,她是不是外面有人啦,为了两个孩子也不能离婚呀,现在生活这么好,还要离婚,不就说了两句吗也不至于离婚,两口子过日子那有不吵架的,你问问你老婆好好说为啥离婚,不可能吵架离婚有别的原因吧,好好谈谈心。为啥离婚,她说的有原因合理的话,就考虑离婚不离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