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重新鉴定

2024-12-23 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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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到网站上查询一级残疾军人评定标准: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
  1..植物状态;
  2.极重度智能减退;
  3.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5.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7.肩、肘、髋、膝关节中5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90%,四肢大关节中6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9.双眼球摘除;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11.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12.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3.小肠切除90%以上;
  14.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6个月以上需终生血液透析维持治疗。

  你可以依据上述标准对照一下,是不是有把握评到一级残疾军人;如果把握不是很大的,你就不要去争了,部队里评的就像法院一审,上述法庭是不会轻易推翻自己下级、同级的结论的;另外就一级、二级而言,就是抚恤金26870元/年和23680元/年区别,护理费和其他待遇是一样的。
  另外部队残疾评定和地方的残疾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像我五级残疾军人连地方残联也进不去;就是地方评残医生和你所讲的专家所在角度不一样,结果也会有异的。
  如果你决定去复评的,就要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然后要到他们指定的评鉴医院进行评定。
  你讲的代评那是不可能的,无论部队还是地方本人必须到场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