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说我不赡养他们,要将我告上法庭,到底什么才叫赡养?我要疯了

2024-11-24 1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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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答2:

我也是领养的女儿,目前养父病重,一病就是两年久,永远不会好,处于昏迷和清醒之间,夜里需要陪护,我都快疯了,没有人在乎我还有孩子,还有丈夫,都让我付出,养母什么都推给我,我一旦不好就说不孝顺,按照我的经历,你男朋友如果知道你是领养的还愿意娶你,就不要养父母的同意赶紧嫁过去,不然以后和我一样要痛苦死的

回答3:

你见过爹妈带孩子吗?他们老了,你就像对孩子那么对待他们就行了。

回答4:

从法律上来说,赡养是一种义务,是必须做的,如果不做,就是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上的赡养是指在直系或非直系(领养的那种)儿女的能力范围内对父母的照顾
在人道主义上,赡养就是你父母以前怎么对你好的,你现在就怎么对他们好
对了,如果你未满18周岁,你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反而你父母对你很有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