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现行标准如下:
一、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GB/T16180-2014代替GB/T16180-2006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二、人身损害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国安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