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判两年在看守所呆了近十一个月,转监狱还有一年一个月,还有机会减刑吗?

2024-12-26 2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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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能减刑,但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因此,本案减刑的难度较大。另外,减刑后,最终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