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爸被书记打了,派出所让到公安局法医鉴定所做伤情鉴定 但是被法医以必须等

2024-11-27 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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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医的说法明显错误,你可以试着找警务督察反映情况,如无结果,直接去找主管领导反映。另外,若法医迟迟不作答复及你担心法医不可靠,建议你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这样也可以保留证据,为维权创造条件。
对你父亲所受伤害应作两种鉴定,确定是否轻伤或重伤,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案发后就可以进行;该鉴定的目的是确定侵权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这种鉴定当事人不承担费用。
另一种鉴定是民事伤残鉴定,确定你父亲的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等费用,为民事索赔确定赔偿数额;该鉴定一般应当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这种鉴定既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公安机关要求你进行第二种鉴定,你只能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
如果是伤情鉴定,则现在可以做,你可与办案民案沟通,如沟通不成,则可向其主管或上级部门反映。

回答2:

上面的那位大律师不要乱说,如果当事人被对方打了,比如视力、听力以及涉及到功能障碍的比如关节的损伤等,按照鉴定原则上必须是治疗终结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评定。因为法医出具的文书是给办案单位处理人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有可能当地的法医怕给你做轻了,比如现在做有可能是轻伤,如果三个月以后病情反复,该怎么给你评定?
如果等着处理对方,可以要求以现有的材料出具伤情评定,因为提问者没有说明他父亲到底伤到哪里,我也没看过具体的资料,不好在这里给你说你爸是什么伤情。你既然能上网可以自己搜一份法医轻伤鉴定标准及重伤鉴定标准看看。

回答3:

律师:您好!我兄弟在下班途中,被捅了一刀。捅在胸部,不够轻伤,民事赔偿我应该要求那些?另外这算不算故意伤害?能不能按刑事带民事处理?请回答

回答4:

有些意愿的科室是可以做法医鉴定的,您不妨仔细了解一下,现在不管多大的地方,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