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带孙子的情况早已司空见惯,对于这一现象是否有法律约束其实很多人的概念里是空白的。首先,依照法律,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照顾隔辈人的强制性义务。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需要大致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产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1 被抚养人(及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且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2 被抚养人(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是指——父母均已死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或一方死亡而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3 抚养人(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这里的负担能力包括经济条件和监护能力具备上述3个条件,老人才具备抚养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但如最初所说,这不是强制性义务。
这位知友,"不带孙子的老人错了吗"?
不能把老人受累当作应当应分,应该多体谅、多沟通、多分担、多尊重。不带孙子对不对,并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家庭伦理问题、情感问题甚至习俗问题。这么一说,有点复杂。不妨先揣测一下,这位奶奶为什么不想带孙子呢?
首先,可能因为累。孩子好玩时候是好玩,但照顾起来,累是真累。吃喝拉撒睡,件件都很麻烦。照顾好需要很强的体力,并且,天天如此,无休无止。对年轻人来说都是大负担,岁数大了再折腾这么一回,发憷很正常。子女必须得体谅,不能把老人受累当做应当应分,用“别人奶奶都带”做道德绑架。
说一千,道一万,子女得明白一个道理:带孩子本该是你的事,老人考虑到小两口都得上班,替你来带,这是山一样重的情分,得感恩。日常的累,必须想办法分担,让老人不时能歇一歇、喘口气,不能当甩手掌柜;观念冲突,好好说、多换位、多体谅;老人实在不想带,也要理解。忙活半辈了,也该让老人享享清福了。自己克服克服,多借助社会资源,身边好多人小时候都有去托儿所的经历,再大一点脖子上挂串钥匙自己回家写作业,照样迎风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