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邢台遴选是在1月24日出的公告,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29日,共三天。报考遴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以下:具体可以查看2018年河北邢台遴选公告
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
1、邢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公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2、市直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央、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1、邢台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正式工作人员。
2、市直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需具备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身份。
4、县级及以下基层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适应公开遴选职位、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或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符合遴选职位、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含)。
6、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适应公开遴选职位、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或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符合遴选职位、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含)。
6、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