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中,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在饲料添加剂中滥用抗生素与激素。在早起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中,有人用低剂量的抗生素或磺胺类药物来防止畜禽的疾病或腹泻。这种低剂量的抗生素会破坏自然环境中微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间的生态平衡,在食品中有残留,将严重影响人的疾病的治疗及人的遗传,因此,英国、美国、日本等国都明确规定在饲料添加剂中不能使用某些抗生素,如青霉素、链霉素、土霉素、林可霉素、新霉素等,只能使用一些安全性高,且不与人医临床共用的畜禽专用抗生素。某些激素,如雌激素、雄激素等,也不准使用。
2、某些微量元素的用量过多或不足。在饲料添加剂中常用的微量元素有铁、铜、锰、锌、碘、硒等。这些元素进入体内后以离子、分子或结构复杂的化合物的状态存在,不同状态下所起的生化作用也不同。太少会产生缺乏症,太多又会引起中毒或产生不平衡。所以必须含量适当,而且混合均匀,否则会起相反作用。
3、过分夸大饲料添加剂的作用。饲料添加剂对平衡日粮,促进畜禽生产、生长的效果是肯定的。一般比不使用添加剂的对照组增产5%-25%。但有的产品在广告宣传时,过分夸大去其作用,对这些不切实际的宣传,应该引起警惕。
(1)作用
①补充配合饲料营养组分的不足,使配合饲料的营养全面且平衡。
②改善配合饲料的适口性,提高饲料的利用率。
③促进养殖动物正常发育和加速生长,缩短养成周期。
④增强养殖动物的抗病能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⑤提高养殖动物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⑥减少配合饲料在贮存、加工、运输和投喂过程中营养物质的损失。
⑦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2)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饲料添加剂的选用要符合安全性、经济性和使用方便的要求。同时也要注意添加剂的效价、有效期,以及注意限用、禁用、用量、用法和配伍禁忌等事项的规定。为了确保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滥用饲料添加剂,给人类健康和生命带来严重的后果,世界各国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都由专门机构来执行,并且都有各自的法律性文件(饲料法),对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不管在添加什么样的饲料添加剂,都应注意如下一些问题:
①长期使用或者在使用期间,不应对水产养殖动物产生任何危害和不良影响,不应导致动物亲本生殖、生理的改变,影响后代生长和繁殖。
②必须具有确实的经济和生产效果。
③在饲料和动物体内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④在养殖动物产品中的残留量,不能超过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⑤添加剂所含的有毒物质(或者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允许的安全限量。
⑥在使用添加剂时,应正确了解不同添加剂种类的特性及其相互关系,避免之间产生拮抗作用,降低使用效果;添加剂使用量一般较少,应先加入少量粉状饲料稀释后,再添加到其他混合料中充分混合,以增加混合均匀度,提高使用效果。
答:①要掌握饲料添加剂的特点、功效、协同或对抗作用、剂量和用法等,然后根据猪的日龄、体重、健康状况等做到有的放矢地使用,切勿滥用。②必须按说明书严格控制剂量,遵守注意事项,不要随意变更。③使用时,务必搅拌均匀。④带有维生素的添加剂勿与发酵饲料掺水拌后贮存,勿煮沸食用。⑤添加剂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的地方,勿暴晒、受潮,一般贮存期勿超过6个月,最好是现购现用。⑥维生素添加剂,无论是水制剂还是粉制剂,加水拌和时,水温不得超过60℃,以免高温破坏其有效成分。⑦注意配伍禁忌。使用添加剂,应注意它们之间的互补与颉颃作用。如矿物质添加剂最好不要与维生素添加剂配在一起使用,以免氧化失效。⑧各种抗生素添加剂应交替使用,避免单一添喂,以防猪体产生抗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