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产品属于税收分类编码中的:
1、玻璃、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家具:指主要结构是玻璃、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家具。
具体:玻璃家具、玻璃桌、玻璃柜、玻璃茶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坐具、玻璃钢餐椅、玻璃钢课椅、玻璃钢等候椅、玻璃钢运动场座椅、玻璃钢公园休闲椅、玻璃钢餐桌、玻璃钢课桌、玻璃钢制茶几。
2、玻璃材料加工机床:包括玻璃冷加工机床、其他玻璃材料加工机床。
具体:玻璃圆盘锯床、玻璃钢丝锯床、玻璃冷加工研磨机床、玻璃冷加工抛光机床、玻璃切割机、玻璃刻花机、玻璃冷加工机床。
3、非金属船舶:包括玻璃钢渔船、木渔船、玻璃钢客货运输船、木船、橡皮船、气垫船等。不包括游艇(游艇属于税收分类编码:1090320)
具体:非金属捕鱼船、玻璃钢渔船、木渔船、玻璃钢客货运输船、木船、橡皮船、气垫船。
法律依据: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方便纳税人便捷、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为做好全国推行编码的准备工作,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2月19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进行编码推广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