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亲出资购买了房产,房产证写已婚的儿子一个人的名字,是父亲对儿子(不是对儿子夫妇)的赠与。指向明确的赠与所得,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没离婚时是算,如果离婚的时候就不能算夫妻财产亲婚姻法就这么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