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小孩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罚款一般的按照计划生育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因为是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所以一般是要交社会抚养费的。如果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
一、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扩展资料:
未婚先育不是罚款,而是征收社会抚养费。
其征收的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未婚先育是无须交罚款的!除了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基于善良风俗而制定的规定,其他纯数扯谈! 不知道你家是哪儿的.我国大部分省对未婚先育都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而现在国家已经放开生育政策,就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以前,把未婚先育者列入违反计划生育的范畴之内,是保证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维护的一个重要补充,对于那些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与不顾者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方法,也是保持国家人口增长控制在计划要求的范围内,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力措。对这些违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者进行必要的处罚是合情合理的。
其一,未婚先育者导致了人口无计划性增长。计划生育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人口增加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必须经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批准,必须取得准许生育的指标才能生育。而未婚先育者既没有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批准,也没有取得准许生育的许可证,严重地违法行为。如果不对这些未婚先育者在生育上进行必要的限制,就会导致近30年来国家计划生育所带来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增长处于良性循环的大好局面遭受到不应有破坏。所以,加大对这些无视法律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就是让他们不能在破坏了基本国策时不受到处罚,而不至于使计划生育政策处于失控的状态。
其二,未婚先育者双重违法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未婚先育者既违背了国家的《婚姻法》必须取得合法婚姻后,男女双方才能进入婚姻生活,又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必须取得管理部门的生育指标后,才能进行生育。而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非法同居、包“二奶”等社会丑陋现象也是导致未婚先育者大量出现的重要土壤。这些通过非法同居、包“二奶”所产生的非法婚姻既把社会生活的关系搞得乱七八糟,把人们正常的夫妻生活给破坏了,严重地导致了别人家庭婚姻的破灭,并随之产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安定的社会生活埋下隐患,所以,对这些未婚先育者进行必要的处罚既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在保证着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不被人为地破坏。
其三,未婚先育者导致了社会优生优育机制的失效。计划生育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保证出生人口的优生优育,使新出生的人口从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得到最好的教养。而未婚先育者的后代,自来到这个世界,既报不上户口,也不被社会所认可,更得不到社会所提供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使他们一来到这个世界就享受不到平等,既对他们身心健康影响甚大,对于他们今后人格的形成也将投下无法抹去的阴影。甚至于会因为未婚先育影响到他们一生的生活。所以,采用这种经济处罚的方法,就是对那些置国家法律与不顾者一个经济上的警告。
其四,未婚先育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抚养的负担。我国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现在的学校难以承担起对众多孩子的学习与教育之重。而未婚先育者的后代也需要接受培养、教育,这会给已经紧缺的教育资源雪上加霜,而社会福利投入也要额外负担起这些计划外生育孩子的培养、教育,使本来就显紧缺社会公共资源更趋稀少,是必影响到正常孩子的教育、成长,这笔额外负担不仅让社会受重不起,也让政府处处感到社会资源所带来的压力。所以,让那些未婚先育者交上社会抚养费,也是给社会资源的一点补贴,也让他们负一点道义上的责任。
如果按照我们山东的计划生育条例,未婚先育者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手续及注册一胎生育计划是不用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不过按照你的情况时间就过长了,而且你们去办理生育计划的时候恐怕并没有主动说明自己曾生育过,造成骗取一胎生育计划的事实.
对于你的提问,我一切按照法律依据回答。
回答是肯定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看到以上的规定了吗??
说明:如果你们夫妇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而没有办理生育证,那么需要在小孩出生以后60日内补办结婚登记是不用缴纳罚款的!!如果逾期不予补办,就要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十二条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双方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到6倍来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
如果有职业,那就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为准,如果没有工作是农民,那么就按照当地政府上一年度统计的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你们当地政府2010年上报人均纯收入为10000元得话,那么就是就是你的10000加上你爱人的10000然后乘以3来进行罚款,最终需要缴纳6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个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二人的实际收入来制定的,就是夫妇双方去年的总收入乘以3就是需要交纳的罚款。社会抚养费跟你们夫妇的收入是成正比,收入的越多,缴纳的越多!2006年得时候南方有一个富翁一次性交纳1个亿的社会抚养费!央视的新闻还对此时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按照四十四条的规定征收二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那就是60000元得二分之一就是30000元你们夫妇一共需要缴纳30000元得社会扶养费!!
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你也看四十四条的规定!!“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这句话!!那就是我上述说的60000元得社会扶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如果未婚生育不会罚款但是应当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并且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都是以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先孕会被罚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