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点,从法律规定(包含各种条例)的角度将,并没有规定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签订工资条为前提条件。
其次,单位之所以要求员工签订工资条,无外乎是要员工确认当月工资发放是否有问题,避免因金额的问题产生劳动争议。
有了以上的前提背景,再看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单位的这个要求合理但不合法。建议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要求员工确认工资数额无异议的目的。
另外补充一点,在工资已经发放的前提下,又出现因工资金额产生的劳动争议的话,首先应当先由员工初步证明工资有问题,再由公司证明。比如说,员工因为迟到而被扣工资,这时候员工应当证明的是当月工资的实际数额与应发数额不符,这时候公司再拿出考勤记录等文件,证明员工迟到,结合公司规章,证明扣减的数额。
总之,只要单位没有在工资数额上动手脚,即便不签工资条,影响也不会很大。
非常的合理,因为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收工资条,只要的目的是让员工清晰的知道,自己当月的工资是否存在有错误的地方,如果没有错误的话,就签字给用人单位回收,如果有疑问,就需要提出来,修改正确之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如果不签字,就意味着对工资条存在疑惑,那就有必要纠正或者让工资计算人员给予解答,在纠正的过程中,暂停发放是正常合理合法的,如果你要是觉得,我就是不签字,你也必须给我工资的想法的话,恭喜你,已经成功挑衅企业的管理制度了,因为万一给你支付了工资,你转身不认账的话,估计谁也奈何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