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结婚证和户口本可以办离婚吗

2024-11-26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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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结婚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带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就可以办理离婚。

只有单方有意愿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原因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审后如果还是不愿意离婚,可进行二审,二审后悔直接解除婚姻关系。

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回答3:

  还需要其他材料。
  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