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党组成员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所以最起码也是正科级,最大的是正处级,所以跨度为正科到正处。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一般由:县长(兼任县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兼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是党员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县政府党组书记是正处级(标配);副书记和成员行政级别是副处级,改职务本身没有明确级别,要看担任者本身级别
地级市辖县县政府党组成员为副处级干部,需要人大任免。县政府党组成员包括副县长,县长助理,根据县政府的需要需要进党组的局委办如公安局长,财政局长,发改委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等。县长是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是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