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看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需要支付违约金就继续干,如果自己可以承受违约金也可以不干
那就要看他们怎么说了,要是有人接手你的单子没问题,要是没人做你必须完成
预告辞职,无条件的,无需任何理由,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下述2种情况,你也不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罚款不会,但你半途而废,可能工资难结,
罚款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