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旅游法》暨开展旅游产品修订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各专线:《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经营,规避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产品部门、各专线根据《旅游法》及新版旅游合同有关条款,对产品行程和价格进行梳理修订。二、近期深圳旅游协会组织新版旅游合同印制,预计9月上旬下发,届时请各业务部门前往财务部领取,凡10月1日及以后回程的旅游团队均应签订新版旅游合同。三、《旅游法》对旅行社组织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进行了严格要求。新版旅游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书》的方式,对自由活动期间的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与游客进行了约定,请各部门、各专线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四、为确保规范经营,提高产品质量,为游客提供规范、有特色的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项目,请各产品部门加强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项目的筛选审核。五、请各部门、各专线将购物店及另行付费项目汇总表于8月26日9:30前提交公司,公司将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审定。特此通知。附件:1、新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包价旅游合同2、新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3、新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4、旅游行程单5、《补充协议书》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