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就是这个情况。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用离婚,可以直接走,小孩的话,如果你想带走的话,调解一下。当然,如果男方不要孩子,或说女方不要孩子,都可以直接走。
没有结婚证是丢了还是压根就没领呢?丢了可以到原核发地补办,然后再起诉离婚。没领就更简单了,本来就不是婚姻嘛。但是,无论如何,离婚对孩子的打击比较大,妥善处理好孩子是大事
未有离过昏就无知道痛苦,就是你老公同意都无是好事,即使是找第二个日久也一样有是非,特别是对小孩子更加不利,离二人到民政办理就离开,三不同房也判离,或请律师。
这个比较难,本来关系就不合法,先要补婚姻关系再离婚。小孩小的话一般跟母亲,除非双方同意或举证一方无抚养能力。
没结婚证就没结婚,孩子女的想不想要,想要直接带走,不要自己走,每月给小孩生活费有时间空了可以去看孩子,我猜你挺聪明的,这事因该就是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