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劳动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和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治安联防费”、环卫部门收取的“清洁卫生与垃圾处理费“、绿化部门收取的绿化费收 费标准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鉴证费每套5元(招工单位和员工各付一半); 劳动合同文本费每套1.5元(向用人单位收取); 流动人员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向用人单位收取); 暂住证工本费为每证5元; 治安联防费:1、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每人每月2.5元、全年30元;2、工商企业(含国营、集体“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等):100人以下(含100人)每户每年1000元;100—200人(含200人)每户每年2000元;如此类推;3、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200元; 清洁卫生与垃圾处理费:对在我市的暂住人口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元,每年12元; 绿化费:向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人员收取,每人每年16元。从2008年3月1日起,暂不对个人征收。 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合同文本费等收费,只能在实际发生时收取,未发生的,不得收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凡使用流动人员(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内跨市、县流动的劳动就业人员,下同)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向管辖的劳动部门交纳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公安机关历来没有收什么治安管理费!有可能是地方综合执法(联防队)为了维持社会治安征收“联防费”。根据相关规定,联防工作谁受益谁就要分担“联防费”。
市有关规定,现就劳动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劳动合同文本费”和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