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表决的方式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第四点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党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时,可以采用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直沿用的表决方式;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是1990年中央组织部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增加的一种表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