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了笔记本用了2天之后,感觉不好可以退或换其他型号的吗?

2024-12-31 10: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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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但是你必须找到一个稍微合适一点的理由就可以了。(以下是您想要退或换的主要依据)
我国在消费领域的“三包服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时间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回答2:

尊敬的联想用户您好!
当您的笔记本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联想授权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后,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免费保修,但是,如果机子在正常使用下,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我们是不支持退货或者换货的,详情我们建议您咨询联想微信服务,里面有人工在线咨询。微信号:联想服务。详细情况可以看这里:http://support1.lenovo.com.cn/lenovo/wsi/weixin.html?intcmp=Baidu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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