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析西方主流政治思想,您认为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过程中,哪 些方面可以借鉴?

2024-12-16 16: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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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A       西方主流政治思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过程中有什么可资借鉴?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在进入21世纪的政治宣言中提出的重要内容。这种政治抱负的基本点在于:承接和超越了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和西方政治文明两大遗产, 创制了一种符合当代人类文明要求而又避免重蹈西方政治文明覆撤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 化。因此,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意义,需要以对西方政治文明和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理性审视为基础。

  一、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理念

  西方政治文明起源于古希腊,成型于欧洲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并改良于现代和当代。西方政治文明尽管博大精深,但总是围绕着以下主题和要义而展开:保护人权以申张个人自由;实行民主政制以维护政治的竞争机制;实行法治以匡正各种权力的界限, 维护政治公正原则的实现等等。

  1、从自然权利到个人主义的权利观。自然权利说,其核心是主张人人都享有天赋的不可剥夺不可让予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等。这一基本观念后来发展成为系统的人权理论,并得到西方国家法律的确认,构成西方民主与法治的基础。 自然权利说旨在强调个体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并逐渐演变为西方政治文明中的个人主义权利观。个人主义权利观是西方社会核心的价值取向——个人主义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成为多角度全方位地界定个体与国家、个体与社会、权利与权力等 关系的基础。根据这种政治逻辑,在个体权利与国家的关系上,认为国家既为脆弱的个体权利提供保障,在本质上又是对个体权利的束缚,甚至可能侵犯个体权利,因此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在个体和社会的关系上,认为社会由个体组成,单个个体具有至高无上的内在价值或尊严,社会应该以促进个体基本权利的实现为基本取向;在个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关系上,主张个体权利是原点,政治权力是个人权利的派生物,个体权利不受政治权力的支配,政治权力是个体权利的守护者。当然,个人主义权利观这种在对待个人与社会和国家的关系上所采取的倚轻倚重的取向,在现代社会中已发生了某种嬗变 ,但它在当代西方政治文明中依然作为支配性逻辑而存在着。

    2、主权在民的原则。所谓“主权在民”,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每个公民都享有参与国家管理的平等权利。“主权在民”在雅典社会中已有相当程度的体现。 近代西方社会的契约论进一步论证了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也应该是人民,因此,必然实行民主政体。这 一思想不仅为资产阶级革命家所接受和倡导,并在资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得到认同,逐步演变成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后,西方各国建立的资产阶级政权都带有区别以往专制统治的民主特征,各国宪法也对民主政体作了明确的规定。自19世纪末、20世纪 初以来,主权在民的思想受到现代西方民主理论的种种挑战和修正,产生了多种模式的民主理论,民主理论的发展呈现了多样化趋势:从人民民主论到精英民主论,从一元民 主论到多元民主论,从政治民主论到社会民主论,从代议制民主论到参与式民主论等等 。但是,“主权在民”的基本精神仍然作为其不可离异的价值精神而存在。现代西方国 家政治生活中实行的民主选举、公民复决、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制度,都是依据“主权 在民”这一原则建立起来的。除了政治权利而外,现代西方民主的“主权在民”还表现 在公民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自由权利,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 以及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等受到宪法保护的神圣权利。

  3、权力分立与制衡。在西方政治思想家看来,单纯强调主权在民还不足以保护个体的神圣权利,还必须实行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原则。为了防止权力高度集中, 形成权力专横,从而造成损害人们自由权利的不良后果,一个国家的权力不应作为一个整体由某一机构或某一些人来独掌,而应当按其所属领域分开,由不同的机构来行使。法国孟德斯鸠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地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理论,成为分权制衡论的集大成者,把所谓保护以人权为中心的西方民主政治推进到一个系统的阶段。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理论为法国大革命、也为独立后美国的国家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石。“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尽管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一段时期曾被奉为经典性的政治原则,然而,自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三权重心的位移,国家权力的重心由议会转到了行政;二是社会中其他力量如利益集团、 新闻舆论等对国家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权进行全面监督。这反映了现代西方权力制衡的 多元化发展趋势。

  4、法治的原则。西方法治思想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虽然不断被赋予新义,但是也逐渐沉淀出一些鲜明的原则和特征。第一,法治是民主的题中之义。法治始终都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民主政治为前提条件。第二,自由是法治的精神内核。自由需要法的认可或者得到法的保障,法治应以自由为目的;体现 自由、保障自由、发展自由,应当成为法治的精髓。第三,法治以保障人权为目的。人权只有为法律所确认,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得到实现。保护自由、平等、人权也正是法治价值之所在。第四,公正是法治的灵魂。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 的行为准则,就必然遵循公正原则。

  二、西方政治文明之得失

  以保护自由、人权为目的的西方民主政治构成了西方政治文明的主体内容,其精义在 于对私权利的保护和对公权力的防范。总体上看,它属于“政治解放”的范畴,对于世界文明发展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高扬个人解放的旗帜消除各种束缚个人独立自主的宗法的和政治的关系。这集中地体现为西方以保护人权为中心的民主政治的建立。

  第二,为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提供价值支持和政治体制保障。通过对个人独立性和自主性的肯定,推动个人追求自身生存状态的改善和现世的自由和幸福。并通过适 当的制度安排,既为人们的市场交易提供保障和激励机制,又合理地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为经济活动的开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然而,任何政治迷信和崇拜都是不可取的。西方政治文明是一种特定文明的反映,为特定的文明服务,超出这种特定文明,其合理性并非完全充分和无可挑剔。

  就价值层面说,西方政治文明的核心在于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但个人主义应该被视为仅仅是一种整合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模式选择,而且还不 一定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在商业文明的条件下,人在摆脱了这种依赖和束缚的同时,并没有同 时就拥有实现自己独立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相反地,这种物质生活条件是他实现独立性而不得不仰仗的对象。当一个人不能拥有这种条件时,他虽然是独立的,但这种独立的意义也就仅此独立而已,甚至在更多的场合下,这种独立往往是独立地面对贫穷 、饥饿、文盲和被“上流社会”、“有教养的”人群拒绝和歧视的境遇,甚至独立并且往往是自愿地放弃由于贫穷而无遐顾及也无力参与的公共事务的权利。

  从制度层面上看,作为西方政治文明的集中表现的民主制度也并非完全像它在字面上所标示的那样。至少有两个方面是不能忽视的:第一,民主制度实际上就是把政治变成遴选精英的过程,这与所谓的“人民的统治”以及“一切权力归于人民 ”的价值要求恰恰是背道而驰的。第二,由于民主实质上就是一种竞争,竞争即是力量的较量,尽管人们对于这种较量有种种限制,以使其尽可能地文明起来,但当今民主政治导致金钱政治等等,至少是世界现有的民主实现方式势所难免的产物。

  三、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之利弊

  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是与以农耕为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相适应的。农本社会 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及其限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孕育和造就了传统中国以宗法为本位的熔政治与道德于一炉的伦理型政治文化体系。它本质上以维护封建帝制和 君权为核心。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不主张个体的独立与分立,政治权力处于极度的 垄断之中,反映西方商业文明的自由平等与人权的精神更是难在其中觅得踪迹。

  1、中国传统政治文明重国家轻个体,重君权轻人权。与西方启蒙思想家所推崇的具有天赋权利的个体不同,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个人与国家矛盾的解决及二 者的和谐,并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发展,而是以牺牲个人的自我价值为代价。在定位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时偏重国家振兴和安定,往往忽略个人的自由、平等和独立。

  2、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不同于现代民主理念。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民本思想以维护封 建专制为直接功利目标。民本主义对“民”的重视和保护,也只不过是封建统治者对于劳动群众的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或恩赐。它不同于凸显人的主体性的现代民主理念。

  3、中国传统的法制思想离现代法治精神尚远。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至少应具备两个原则:一是法律至上原则,也就是使法律成为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和统一的规范体系 ;二是权利本位原则,指在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上,个人对国家具有权力,法律强制国家权力服从于个人权利,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和界限。中国传统法制文化可以概括为人治之下的“礼主刑辅”观,即在服从和符合君主需要的前提下,以纲常礼教为其最重要的经义,对超越、违反纲常礼教的思想、行为用刑罚加以惩罚。若将其纳入现代法治的坐标系,我们看到它的消极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当然,我国传统政治文明也有精粹,比如,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所强调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意识,有利于稳定的法律秩序的构建,贵人、爱人、推 己及人等思想有利于主体权利的保护和利益的维护,注重理想人格塑造、提倡气节操守 、重义轻利的思想,有利于现代法治的贯彻,诚实信用、民贵官轻的观念有利于现代平等观念的培养,等等。

  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境界

  解读西方政治文明之得失,审视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之利弊,意图在于:一方面,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寻找可资借鉴的经验和素材,实现政治文明的传承与创新;另一方面, 只有在西方政治文明和传统中国政治文明的双重坐标下,方能凸显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的意义和责任,从而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境界。由此,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时,既要善于吸取世界政治文明发展中的 积极资源,包括对西方政治文明给予深刻批判的积极思想资源,搞好民主与法治建设, 又要立足中国本土,开创政治文明建设的新境界。

  首先,现时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既应适度张扬个体权利意识,又应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这一最广泛主体的切身利益,努力推进社会全面公正与平等。中国目前选择的是 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这是任何政治文明建设都必须面对和力图适应的现实。市场经济张扬的是自由与权利,而且一般说来还是近代西方社会所采行的那种自由与权利。与之相适应,适度地张扬自由与权利,培养公民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义所不能回避的。但是 ,如果由此走到个人自由与权利至上方面去,也会与社会主义的应有价值理想相冲突, 并使自由和平等失去了必要的平衡和张力,导致社会贫富极度悬殊,社会严重不公。所以,当前中国所努力建设的政治文明的应有境界,应该是使自由与平等能够取得适度平衡的、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和伸张的政治文明。因此,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 设中,在政治理念的阐述和制度设计上,必须高度重视自由与平等的平衡,不能毫无批 判地、全盘引进西方的政治文明。在这一点上,任何政治迷信都将是十分有害的。

  其次,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境界应该是既要以制度规范社会行为,又要发挥道德教化的积极功能,引导政治行为从善如流;既要提倡政治文明,更要防范政治不文 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要重视政治制度建设,构建法治社会的制度平台,又要坚持伦理道德教化,实现政治理念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者的协调发展,使社 会的整体文明发展更加文明,使广大公民不仅在政治能力上得到提升,而且在政治理念 、政治行为上更加成熟,使政治家群体的行为和价值趋向更加符合“为公”和“为民” 的要求,并使其心态和操守真正地阳光和高尚起来。

  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借鉴包括西方政治思想和实践的一切政治资源。中国不应盲目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但应当汲取其宪政精神;中国公共权力结构不搞三权分立,但可借鉴其权力制衡的制度实践;中国不搞西方式的两党或多党制,但必须将党内民主落到实处,并完善与各种政治群体的关 系,等等。当前,人们在重视制度或规范对于人们行为的 约束意义时,不可小觑政治道德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与规约功能。只有既坚持制度或规范 的外在强制或“他律”,又发扬政治道德对人们的内在约束或“自律”,化制度强制为 道德操守,才能建立一种持久的政治行为文明。

  最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应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解放作为最终的价值目 标。从总体上看,西方政治文明是商业文明或市场经济在政治领域上的反映和产物。这种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就是竞争,由此导致精英政治、金钱政治以及其他政治不文明的 种种现象。

  在中国致力于政治文明建设时,适度竞争的引进确有必要。但是,如何规范和约束这种竞争,使这种竞争与金钱政治和各种丑陋行为绝缘,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困难的课题 。尤其在今天,中国作为外源性的、后发性的现代化国家,既苦于市场经济的不发展, 又苦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货币崇拜、实利主义以及人被物化、工具化等等现象十分严重 ,社会存在着使政治导向金钱政治、贿赂政治等等丑陋结局的一定基础,使民主机制变 形走样的危险性依然存在。因此,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反映人类进步的价值理性作为其灵魂和向导。中国共产党强调“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强调人的全面 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等都是属于为政治注入价值追求的努力。如何在政治文明的建设 中,特别是在政治理念的阐述和政治制度的设计中真正贯彻和体现这些价值追求,真正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达到它应有的境界,这既是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性课题, 也应该是中国的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心愿。

回答2:

民主选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都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