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一年,但是因为房屋有质量问题。承租人租了半年不想租了,是否要负责违约金

2024-12-15 22:44: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不需要负违约金,这是房屋主人的问题,不是你的过错,是房主违约,押金可以全额要回。

回答2:

合同中没有约定,不租了应该属于违约,押金能否要回要看房东了。
你说的房屋质量问题要出具正规的有权威性的检测报告,这样才能认定是质量问题。

回答3:

不需付违约金。这个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回答4:

首先要看承租人有没有向出租人提出过维修要求,出租人置之不理或者违反租赁合同中关于维修事宜的约定,依照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也可以想出租人函告,由于出租人的不履行维修,导致承租人不能合理使用,特提出解除合同。出租人应道返还押金和已交纳的剩余房租。
否则,承租人向你所说,既没告知维修,也没函告解除,单方终止合同,出租人有权不退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