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赡养义务相对应的是继承权利,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适用法定继承方式就可以参与继承。遗嘱继承是另一回事,不能故意不给财产,否则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可以依据这个原则以及公平原则采取强制措施给。国家法律是以实事求是精神为基础制定的,对于家这个法律概念,人民群众理解的时候最好结合实际全面考虑,不要特别偏向于某一个法律概念,否则可能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一个家庭的生产生活在事实上自然包括赡养老人,而且家庭是可以自然延续的,延续的家庭仍然是这个家庭,只不过家庭成员可能发生变化,户主发生变化,一定范围内仍然可以说是这个家庭,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因此这种情况下儿媳要分清楚是其个人赡养,还是在进行正常家庭生产生活,不要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但是是一家人就会涉及分财产(分家),而不是继承财产,这是中国风俗习惯形成的事实,不要随便丢弃而采取新方式。继承有继承的适用范围,即数额不算小的时候且不是实物而且动用法律了,分的情况一般是数额不大,不值得动用法律一家人自己商量分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