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一审判赔的话,给你们的选择无非是两条路:
一、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要求改判。不过这种官司,估计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
二、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如果不执行,从道理上讲,只要过了法院规定的执行期,原告方,也就是你说的胜诉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就会上门去你家强制执行了。所谓强制执行,无非是冻结一些你家比较值钱的财产,来补偿男方。
三、民事赔偿上诉期一般是15天吧。这个期限在一审判决的最后写着呢。你可以仔细看看判决。
四、建议还是把彩礼钱退了,反正又没成亲,总比结婚后发现男方有别的女人要好。另外,既然没有和人家结婚,无故收取人家1万元钱,这个在法律上也确实说不过的,应该属于不当得利。
上诉期是收到法院判决书后第二天起15日内,如果交不起上诉费,可以在村里开困难证明,向法院申请缓缴或免缴。因为一审未出庭所以二审可能对男方不利。如果15日内未提起上诉那么一审判决生效。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话女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强制执行男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二审宣判完后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上诉的诉讼费,有胜诉的把握就不必担心诉讼费的问题。
但是从理论上讲,我国法律不承认婚约的效力。定婚彩礼在法律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附的条件就是要结婚,否则是不成立的。因此男女任何一方反悔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结合当地习俗要回来的。
况且最高法有一个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三种应返还彩礼的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想必法院是按照这个来判返还彩礼的的。
因此,上诉的话主要可以依据你们地方的习俗和对男方始乱终弃的不忠行为的举证,法院会酌情减少返还彩礼金额的数量的
1、如果女方不上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
2、如果女方觉得该判决有错误,可以上诉。如果不上诉生效,只能走申诉程序了。
3、对于是否属于彩礼范畴,以及是否该退还男方,可以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如果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只能上诉解决。法院的判决义务应当执行,否则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