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四次第五次上诉中院,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离婚起诉四次第五次上诉中院,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2025-02-21 22:49:1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起诉离婚的次数不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离婚诉讼受理之后多久开庭,需要根据某些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

回答2:

  提问者必须明白一点,起诉离婚的次数不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