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的讲,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无论是别名或是化名,主体都是你。
2)如果你是在酒桌上签的就可以认定是无效的,因为在喝酒的时候(法律)可以认定无行为能力,所以你如果可以证明,签合同时你喝了酒或是在喝酒时签的,这份合同即使签了你的法定名(户口簿第一栏内的名字,还有一栏是曾用名)也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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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
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依然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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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说明情况,争取得到一份证明,证明你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你的常用名。
这样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债权人,不然的话你在法庭上会很被动。
1\如果你的别名常用,且并被周围所周知,正如你所描述的,是有效的;
2、如果你用这个名字欺骗了别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就是商业欺诈——诈骗。
合同有效!!!
只要那签名是你自己签的就有效!
但是也包括你签名当时的清醒度!
如果喝醉、药物等造成了不清醒,那份合同也许无效!!
不过。。。不清醒这个理由是有期限的,意思说有一定的期限。。过了那个期限时间就无法做什麼了---->合同有效!!
PS不清楚你们哪里是怎样的、我还是个大学生(澳洲大学)所以不知道是否一样。。。不过应该都差不多!!
如果你的"别名",是大家在事先都知道的,并且有人为你做证,那就是有效的.
绝对无效
那你就下次记住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