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1.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 8000
主营业务收入 1904.76(2000/1.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5.24 (2000/1.05*0.05)
2.发放代收代付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税金:借:银行存款 9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4.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略)
说明:你上面的会计处理 把8000做成了收入,我认为这与差额征收的收入定义不相符(扣除保险工资公积金后的为销售额,详见财税2016.47号文)同时也不符合会计上对收入的定义(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总流入)。还有就是你这样的处理同时增加了收入和成本 (其实收入和成本是虚增),这样的话,会影响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基数。例如 招待费,教育经费等。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 8000
主营业务收入:1904.76(2000/1.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2000/1.05*0.05)
2.发放代收代付工资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税金:
借:银行存款 9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4.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差额做账方法:
(1)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你好,你的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差额征收开票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