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未写还款日期,也没有写明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暂无法确定。
2、借款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并给予宽限期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将不归还借款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从该日期开始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人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就是借款人要求还款人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他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过了这时间保证人就没有保证义务了。
如果是物的担保,从借款人要求还款人还款之日起两年内,借款人可要求担保还钱,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过了两年担保人就不负责任了。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回,给对方一个合理准备期即可,担保人没有写明是什么担保,那就是连带责任的担保
你好,不影响借款的效力,你可以去补正并经有关公证机关证明。
以债权人主张权利开始计算担保时间,担保期限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