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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为女方购买的“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需要归还男方吗?
婚前男方为女方购买的“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需要归还男方吗?
2024-11-24 14: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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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前男方为女方购买的“三金”,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或者条件,可以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首饰是男方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主张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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