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网上申报
第二步: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地点:房屋租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现场审核所需携带材料(均为原件):
大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户口簿;
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拓展资料】: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申报范围
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银行类金融企业除外)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申请人条件
毕业两年之内初次就业(或创业),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创业人员除外)、缴纳社保,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补贴金额
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
审核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学位证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保障。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准入条件、保障标准、政策优惠等按照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相关规定执行。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2、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提供租赁补贴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的具体步骤如下:
1、毕业生拿上毕业证书,在两年之内提出申请。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比如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之后,通过手机APP扫描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写表格;
2、需要如实填写个人的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所填写的内容要清晰,并且要提交当事人学位证书,还有租房材料,比如租金的发票;
3、提交上去就要等待审核的过程,审核通过了之后,只要符合了条件,就会按月补助或者按每一个季度来发放
4、一般前后需要达到10个工作日就能够完成审核,并且会在有关平台发布审核的结果。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