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劳动者因为工伤十级,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受年龄限制。
特别提醒: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为了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用户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本人意愿解除合同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应该还是可以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