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写了欠条,钱已经还了,但欠条未收回,过了二年了人家还能起诉我吗

2024-12-26 1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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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是2年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2年内,就应当向法院起。如果过了2年,权利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他已经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