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所有人是母亲,共有人为大儿子(全额出资者),现母亲己去逝,共有人(大儿子)如何办理过户?

2024-11-24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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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是大儿子和大儿子母亲,如果没有比例份额,那么房屋所有权状态就应为等额共有。尽管房屋由大儿子全额出资购买,但并不影响该房屋的为二人共有的事实。现大儿子母亲已经去世,其共有的部分转为遗产,若没有遗嘱,则由全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三儿一女每人继承房屋份额的八分之一。如果大儿子想处分该房屋,首先应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或者诉讼的方式,明确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相应的份额,否则大儿子是无权处分的。

回答2:

从你描述的来看,这套房子是你母亲和你共同拥有产权,你母亲拥有房产1/2的产权,现你母亲已经去世,那她的那份1/2产权就属于遗产,将由你和你的兄弟姊妹共同继承,现在你想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你的兄弟姐妹必须去公证处做一个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公证,公证书下发后,你才能凭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3:

对于这种情况不是很好处理,虽是你全额出资,但是继承人有3儿l女,你母亲未去逝是很好处理,现在要处理的话,就要几个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申请过户到你名下后,再卖给别人

回答4:

房产证登记所有人是母亲,共有人为大儿子(全部出资者票据大儿保存),父亲在购房前去世,母亲有3儿1女,大儿要办理过户手续,也需其他几个子女签字同意,因为房产证所有人是母亲,共有人为大儿子,母亲的遗产几个儿女有权继承。具体过程到当地房管局详询。

回答5:

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
按法律是两个人的房子。
那么你母亲有一半份额,
去世后这一半属于遗产,
一般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即你父母和你外公外婆
以及你兄弟姐妹可继承。
搞清楚继承关系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