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锁不锁门,是自己的事情,法律是允许的,他没有丝毫责任。您私闯民宅属于违法行为,给住户造成经济损失,您负全责。即使您是房东,电费也应该由你承担。
按你的自述: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处三到六个月有期徒刑;你的非法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由你全额赔偿。
如果你现在承认有精神病,还来得及逃脱责任。
一年的电费应该也不多吧,毕竟灯是你开的。房子又是别人的私人财产,你又私自进去了。不管是不是不小心。于情于理你都占下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几百块的电费没必要走法律吧!
是你的责任。
私入他人住所,是违反法律的。
打开他人房屋照明设施,是属于侵犯其处分权的行为,依法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以后未经允许最好勿入他人私人领域,勿碰触他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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