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是如何缴纳税费的

2024-11-26 0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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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2:

一.自然人转让股权: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交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3.不征营业税。
二.公司转让股权
1.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2.交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3.不征营业税。
关于企业转让股权涉税问题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三、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6月21日国税发(2000)118号)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收回,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三)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钱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的帐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回答3: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我国在股权转让税方面有哪些特殊规定?在转移过程中,各种税收的税率是多少?下面的中国法律网络晓边为你回答,我希望能帮助你。以下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付税款的详细介绍。我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可以进一步了解股权转让的税收 转让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支付的各项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转让人为个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二十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涉及的税费很多。具体请参见“公司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参考。如下所示: 内资企业进行转让股权结构涉及的税种管理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一个企业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研究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一般出售股权(包括股份或股份转让),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方分享的被投资单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当确认为股权转让收益,不确认为股息收入 (2)企业清算、转让全资子公司和持有95%以上股份的企业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制重组中所得税业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国书发1998年第97号)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应当分享的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具有股息性质的收益。 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活动,在计算投资者股权转让收益时,允许从转让收益中扣除上述股息收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需要明确的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提取已经计提减值、折旧或者坏账的资产; 在申报纳税时为增加应纳税所得而调整有关规定的,允许对有关资产转让处分所产生的相关注销规定作相应的税收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者转让其子公司(或者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全部股份时,过去已经核销并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如坏账准备)应当适用于清算或者转让的企业,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按照股权份额将转让人(或者投资者)确认为股利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的收益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进行投资而发生的股权资本投资风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市场投资经济损失,不得超过当年中国实现的股权价值投资项目收益和投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一个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和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1)以无形资源资产、不动产进行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收入分配,共同发展承担投资管理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股份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股权转让时,单位、个人承担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所有权不转让,不征收契税;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对以价格或者出资入股土地或者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进行转让管理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中国证券市场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展发生的股权投资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学生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技术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对于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研究具体分析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明确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