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指南
一、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户口簿第一页要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后每一页都要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办证民警印章,对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户口簿,当事人应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换或补章。对户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婚姻一场来之不宜,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离婚。
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结婚证。
无论是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离婚需要
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