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卡,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2024-12-27 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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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详细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卡

回答2: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详细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住院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工伤报销

1、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报销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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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卡的门诊如何报销 ,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和统筹支付部分。

  居民医疗保险: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去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因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保卡具体是指什么

  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目前,全国各省各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彼此独立,互不联网,致使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只能先与异地医疗机构现金结算,造成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疲于奔波。现行的医保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有卡不能用。2、医后报销难。3、就医成本提高。建立全国医保一卡通,方便流动人口就医,已经引起了包括人社部与卫生部在内的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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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治疗费用需超过报销的起付线。2.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

回答5: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 详细报销规定:

  1.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 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 住院报销规定:

  1.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 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