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抵扣期限是多久?

2025-01-02 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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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增值税进项抵扣期限是360天。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扩展资料

抵扣途径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发票

回答3:

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拓展

增值税有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分,进货时的增值税叫进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叫销项税.期末汇总计算应交税金时,当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就需交税,而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这些纳税人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款".

回答4:

  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没有到税务部门比对认证,就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了。
  2、因为超过180天了,是由于购货单位的问题,是不能开红票冲回的,因为对方已经作了增值税销项税额了。

回答5:

  只要认证了且记账,什么时候都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是从开票日期算起180天。这里的180天是认证期限,自发票开具之日起数180天内必须认证,认证当月必须申请抵扣(做账)。一旦做完帐,就没有时间限制了,你可以当期认证,当期申报抵扣。或者选择以后的无限期内抵扣销项税。